上传时间:2024/09/22 来源:媒体聚焦
(一)发布虚伪房源信息,隐秘影响住宅租借、出售的重要信息,拐骗误导大众租房、购房,或许未经委托人书面赞同私行发布房源信息。
(二)对买卖当事人隐秘实在的房子租借买卖信息,或许承购、承租自己供给生意服务的房子,赚取差价。
(三)施行价格勾结、囤积租借房源、假造分布提价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违规展开首付贷、租金消费借款事务,包含违规供给首付贷、租金消费借款等金融理财产品和服务。
(五)不按规则履行房子网签存案和买卖资金监管准则,包含经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宅租借买卖合同未按规则存案。
(八)不合法侵吞或许移用客户买卖资金,歹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
(十)为客户就同一房子签定不同买卖价款的“阴阳合同”供给便当,不合法躲避房子买卖税费。
(十一)诱导、唆使、帮忙购房人经过假造资料等方法,骗得购房资历、躲避限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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