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时间:2024/09/19 来源:新闻中心
2022年,无锡市应急管理局从始至终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方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严格落实《无锡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逐渐完备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序完成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一是强化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习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对习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将法律和法规学习纳入局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落实。我局主要领导牵头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习法治思想纳入全局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参加“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
(二)坚持依法高效履职。一是动态调整权力清单事项。梳理公示行政权力280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262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权力4项。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行政权力下放至无锡市经开区管委会的工作,对太湖街道、华庄街道实施委托执法,两街道执法人员都已经具备独立办案能力,确保执法权下放过程中基层能够“接得住”。三是推动“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监管事项和检查事项,完成法律和法规库、执法人员库、公司基本信息、监管动态信息和曝光台信息上报等工作。四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双随机”检查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联合市生态环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8家次,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双随机”检查28家次。五是依法防控疫情,严格疫情防控。针对疫情防控特别的条件,应急局始终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隐患治理和风险防控,主动靠前指导服务,从严从细堵塞防控漏洞,保持疫情防控条件下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六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发改委等十个部门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明确12项激发鼓励措施和13项惩戒措施,倒逼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领域法规制度。一是地方性法规方面。为了与新《安全生产法》相衔接,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同时结合无锡城市特点,解决安全生产突出矛盾问题,启动《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工作,组建修订专班,与市人大有关工委、司法局办充分沟通,认真总结“一年小灶”“三年大灶”期间取得典型经验和规章制度,修订草案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二是地方性标准方面。在全省率先出台《无锡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单位等级评定规范》,引导全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四是规范性文件方面。按照规范性文件及公平性竞争审查程序,制定《无锡市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安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4件,并及时提交市司法局备案通过。
(三)贯彻落实依法决策制度。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依据《“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范围、程序,推进重大决策规范化管理。按照法制审核制度要求,今年我局共完成147件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举行3起听证会,完成4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案,同时严格履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2022年以来经集体讨论做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51件。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崇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和新高的(南京)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疑难问题法律事务方面认真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充分的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今年累计提供法律服务30余次。三是建立公职律师制度。贯彻落实《无锡市应急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加强对有关规定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现有2名公职律师,审查行政合同30件,回复各地区法律咨询70余件,热情参加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政府信息公开、信访,充分的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
(四)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综合执法改革时序进度,完成65名行政执法人员统一更换全国执法证工作,并组织17名在编在岗人员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通过率100%。二是着力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联合市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制定印发《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调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异地执法有关事项的意见》,为综合执法改革实现交叉执法检查提供了合法性依据;制定印发《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文书及案卷制作指引》,形成案卷归档等全流程需要注意的几点,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印发《关于全面实施说理式执法的指导意见》,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公信力与影响力,进一步规范包容审慎执法模式。三是开展全系统“能力提升年”行动。组织镇(街道)执法技能轮训,分四批组织全市各镇(街道)安监执法人员共计430余人赴常熟理工大学参加全省执法工作轮训,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水平。开展全市应急系统执法技能竞赛1次,以赛促学,锻炼一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四是组织旁听庭审。组织全局人员旁听,从司法审判的角度审视反思日常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执法人员带着诉讼意识办案,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理案件质量。
(五)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一是接受人大监督检查。积极努力配合市人大开展全市安全生产调研、座谈、视察工作,完成年度评议工作。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加大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使用、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应急管理、抢险救灾等重点事项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答复依申请公开,同时发布法律文件及政策解读20余篇。三是格外的重视舆论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利,依托新闻媒体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做监督曝光。同时,在《人民日报》《群众》《学习强国》《中国应急管理报》等国家级新闻媒体发布工作动态126条、《新华日报》《新华网》等省级媒体135条、《无锡日报》《无锡新闻》等市级媒体1038条,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六)推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做好市级应急预案修订。制定市级专项预案修订责任清单,逐个明确待修订的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牵头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截止11月,市级层面已修编专项应急预案50项,部门应急预案110项,完成率100%。强化救援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无锡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划(2021-2023年)》,初步形成12支市级应急救援队伍为主干,9支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队为补充,170支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为基础的应急救援体系。推动共享救援信息。与应急与气象、红十字会、无锡军分区、无锡地区监狱戒毒所系统战略合作,逐步实现信息共享、网络互通,做到互通专业救援力量配置,联合防范应对灾害事故,共同降低区域灾害事故损失。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能力建设。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制度的实施建议》,按照法律程序,与当事人及有关部门反复调查核实、沟通研究,确保案件审理全面、客观、公正。今年,被提起行政复议2起,无新增行政诉讼案,无行政复议被撤销或确认违法、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二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修订发布《无锡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举报请求,公开受理网上受理信箱和12350举报电话,明确局内部举报投诉奖励办理流程、责任处室和分工职责,截至11月底,共接到安全生产各类投诉举报12件,查实3起,发放奖励1起,金额19500元,群众满意率100%。贯彻落实《信访条例》,按照“最多访一次”的要求,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共办理各类信访26件,做到核查率100%,实名信访回复率100%,未出现行政调解案件。三是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执法过程中加强对当事人及相关人的政策宣讲和法律和法规讲解,合理运用约谈指导形式,把普法教育贯穿于监管全过程,引导行政相对人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八)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安全主题。筹划举办无锡市第29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创新开设“第一责任人说安全”讲坛、“四个一”执法服务等活动,“新安法知多少”全国网络安全知识竞赛总积分位列全省第3位。提升普法质效。采用“典型宣传+舆论监督”“明察暗访+媒体曝光”相结合方式,深入挖掘亮点举措,实施严厉精准曝光,形成良好普法声势。加强案例警示。对235家违反法律法规企业予以集中曝光,面向全社会发布《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十大典型案例》。突出重点人员普法。狠抓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全市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126139人,其中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1606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43人、特种作业人员55642人、班组长12000人,一般企业从业人员53848人。
我局主要负责人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按照《无锡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则》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坚持统筹协调、坚持权责一致、坚持以身作则,充分的发挥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不断的提高全局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强化法治理念,提升法治水平,带领我局在全省半年度安全生产评估中位第一等次,在全市“担使命作贡献”季季评中获2次“线次“流动红旗”。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把工作落到实处,我局主要负责人主动承担和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由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我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推动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召开专门会议,成立无锡市应急管理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逐条对照创建要求,全面梳理迎检资料,全力参与完成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任务。
(二)坚持统筹协调,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的发挥了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主动向人大、政府、政协汇报依法行政工作,积极努力配合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严格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对建议提案进行受理,协调完成7件主办件和20件会办办理,代表委员满意率100%。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局机关人员依法办事,领导班子和局机关人员未发生不作为、乱作为的违法行为。
(三)践行带头学法,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习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积极参加干部培训、“百万党员学法”答题、行政执法换证考试,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关键少数的工作,一方面组织领导干部系统学习领会习关于立足发展新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另一方面将应急管理法律和法规的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内容。我局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依法管理意识显著地增强,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四)运用法治思维,逐步的提升安全治理水平。围绕政府监管责任,推动镇(街道)行政“一把手”直接负责制,加大巡查督导考核和“红黑榜”评比。围绕企业主体责任,采取精准执法、重大事故隐患挂牌警示、联合惩戒、警示曝光、有奖举报等一系列组合拳,坚决打非治违。围绕健全法治体系,在醇基燃料、企业电气线路、电瓶车等方面出台一批行业安全标准规范。围绕队伍建设,在镇(街道)统一组建应急局,实体化运行安委办、消委办,推进执法重心下移,设立27个派驻执法中队。
(五)坚持依法治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大力开展油漆涂料企业、醇基燃料等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工贸行业“百日清零行动”,加强“厂中厂”、企业电气线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推广安全风险预警监测系统,推进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兼并重组和技改提升。主动担当作为,推动城镇燃气、经营性自建房、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专项行动,完成45个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报告工作,有效防控各类风险隐患,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凝心聚力、奋发有为、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习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始终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中,以更坚定的信心、更有力的措施把应急管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
(二)加强完善制度措施,不断适应新时代改革发展需求。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议事决策程序,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制约监督。完善执法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应诉办理、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等规定。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立法,组织对兄弟城市的安全生产条例制定(修订)情况做调研,吸取先进做法和亮点启示,重视《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修订进程,积极对接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完善《条例》修订,高质量地完成修法任务,不断的提高我市安全发展依法治理水平。
(三)筑牢防灾减灾救灾防线,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加强国家区域应急力量建设。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体系。继续推动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地震、地质、水旱、气象、森林等自然灾害以及安全生产监测网络建设,规范预警信息发布,提高指挥调度和快速响应能力。强化应急预案和救援力量体系。加强专业抢险和救援队伍建设,继续支持沿江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和宜兴森林防灭火基地建设,在目前全市12支骨干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培育建设3-5支市级骨干队伍。加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将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应急队伍纳入各级应急指挥部体系统一调动使用,引导和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强化灾害防治和物资保障体系。分级分类建设综合或专项救灾物资储备库,采取实物储备和协议储备相结合,满足本行政区域Ⅱ级响应物资需求。
(四)持续深化精准执法行动,一直在优化执法服务效能。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大力实施“精准执法+优质服务”,在主动服务保障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大局中展现应急新作为。坚持分级分类执法和重点执法。合理划分市县镇三级监管企业清单和执法检查计划,确保1家企业只对应1个层次监管执法主体。优化执法检查方式。全面落实“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开展“说理式”执法。强化事故调查。建立完善重要时段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工作机制,加强与司法部门协调联动,在省高法、省高检、省公安厅、省应急厅四部门《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法律适用等问题座谈会纪要》框架内,加大刑事责任追究,严肃惩治违法犯罪行为。
(五)逐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制度,加强执法人员上岗、在岗培训。结合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继续开展法治课题研究,组织并且开展专业学习调研、执法比武活动,保障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不断适应执法实践需求,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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